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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开云官方平台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4-27 20:57浏览次数:

  开云官方平台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82,184,344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公司股份后(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8,205股)的股本总额80,746,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致力于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是一家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国际市场综合竞争力的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灵活可靠的一站式电源解决方案。

  公司现有产品包括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圆柱锂离子电池、储能电芯及镍氢电池。其中:中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及周边产品、平板、智能手机等领域;小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可穿戴设备、电子烟等领域;扣式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TWS耳机和助听器等可穿戴设备等领域;圆柱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于个人护理、蓝牙音箱、医疗设备、轻动力、便携式储能等领域;储能电芯主要应用于源网侧储能、工商侧储能和家庭储能等应用场景;镍氢电池主要应用于民用零售、车载T-Box、太阳能储能街灯、个人护理等领域。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斩获Logitech、LG、迈瑞等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奖项,Dell、GoPro基于公司员工的优异表现,为优秀员工颁发了优秀个人奖。

  公司秉承“成就客户、开放共赢、严谨务实、自我批判”的核心价值观,聚焦全球品牌商面临的挑战和压力,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研发经验,获得全球诸多细分领域知名品牌商的认可。

  公司主要产品为二次清洁电池中的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圆柱锂离子电池、储能电芯及镍氢电池。其中,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可划分为小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中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扣式锂离子电池等;圆柱锂离子电池可划分为消费类圆柱锂离子电池、轻动力类锂离子电池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锂离子电池被列为鼓励类产业。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深度融合集成产品开发(IntegratedProductDevelopment,IPD)理念,以“规划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应用一代”为研发方针,形成了以前瞻性研究、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开发、新平台开发、新产品设计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四级研发体系,将理论研究、平台开发、设计开发和生产制造紧密结合,实现多部门协同。

  公司研发工作紧密围绕战略规划目标和客户需求,由研究院及各业务单元相关研发部门联合开展。研究院主要负责前瞻性研究、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开发、新平台开发。研发部门负责具体产品设计开发。

  (1)前瞻性研究是指通过分析行业和终端用户需求,围绕公司战略大方向进行面向未来的创新前沿性技术预研,通过建立创新实验室的方式开展包括电化学反应机理、新概念电池材料体系及电池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承担公司科研探索及核心技术突破的重任;

  (2)新材料开云官方平台、新工艺及新装备开发是以前瞻性研究为基础,基于对电化学及材料科学的深度理解,公司以大数据为基础,通过多物理场、多尺度、多参数的工艺建模仿真,提前布局开发面向客户未来平台需求的关键材料、工艺及装备,为平台开发提供基础技术元素,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研发手段提升研发效率,开展材料及材料体系创新、系统结构创新、绿色极限制造创新等;

  (3)新平台开发是通过分析客户未来产品的需求,整合材料、工艺及装备开发等技术元素,为客户提供可批量制造的、稳定的电池平台解决方案;

  (4)新产品设计开发是基于对终端产品应用场景和用户体验的理解,结合研究院平台开发成果,利用各类仿真技术和DOE(DesignofExperiments)设计等,快速将客户需求转化为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公司设置了专业的职能部门采购中心,结合业务需求和供应商管理现状,制定了完善的原材料采购与供应策略,通过划分主/辅材,划分供应商等级,完善供应商基础信息数据,与核心供应商建立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建立契合自身供应链发展需求的资源池,强化供应商信息透明度和标准化。采购中心是负责物料采购和供应商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与供应链计划部门协同,根据客户的需求预测和订单,结合市场行情和发展趋势,制定专业的物料供应保障策略,组织实施采购和保障供应,并对关键原材料建立相应的安全库存,确保公司供应安全,实现生产经营所需物料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到货,及时可靠地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供应商资格认证和管理制度。一方面,公司建立了新项目原材料选型管理制度,对新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实施严格的认证管理,明确新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的具体规格性能等要求,开展小批量试制验证,为公司产品大批量生产做好充分准备;另一方面,公司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由公司品质管理部组织研发、采购TQC、SQE、审计等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并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日常交付情况进行管理、考核、监督、审核,对不合格供应商进行降级整改或汰换。供应商资格认证范围涵盖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交付质量、交付周期、环保以及安全等多个方面,通过多维度考评(定性+定量),驱动供应商在交付、品质、价格、服务等维度保障得力。

  此外,公司在确保产品品质的情况下,制定原材料标准化参考目录,力求通过归一化管理,以减少专用型原材料的用量,增加通用型原材料的使用,从而更好地提升供应保障能力和实现集中采购的成本管控。

  公司供应链管理部计划部门基于客户需求及交付保障要求,制定内部产品供应策略和生产策略,并基于客户滚动年度/月度需求预测和实际订单、服务目标、客户订单及需求特点、原材料交货期、设备产能等因素,有效组织生产资源准备和制定生产计划,在保障客户订单需求及时交付的情况下,推进内部运营平稳有序。同时,公司建立了可持续改进的生产管理体系,通过内部生产全流程排产、全流程监控的精益生产管理,充分利用并实现人员、技术、装备等各个环节的衔接匹配,实现高效、精准、可靠的产出。

  为满足客户差异化的订单交付需求,公司采用按单生产(MTO)和按库生产(MTS)两种生产模式组织生产,在生产设备及产线设计上也做了灵活的设计和调整,兼具规模化生产和柔性制造的双重优势。针对大批量订单,通过自动化生产设备生产线安排生产,实现快速、可靠、大规模的订单交付,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大批量、及时付的要求;针对小批量、多批次、多品种的订单,公司在充分利用通用化、多功能设备的基础上,培养关键技能工,灵活安排人员及生产排产,通过柔性生产线提升客户交付响应速度和保障产品质量,有效缩短生产交付周期,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聚焦服务世界500强和细分行业前十名品牌商,通过市场洞察、数据分析、客户拜访、技术交流、邀请参观、联合开发等方式直接与终端品牌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后,接受其对公司技术水平、品质管理、制造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审,审核通过后,公司被认定为合格供应商。

  (2)终端品牌客户指定使用公司产品,并与公司约定主要商务条款,由品牌客户指定的代工厂或PACK厂向公司下单并结算。

  公司建立并实施了《服务控制程序》,通过营销中心、研发体系、供应链管理部、品质部等多部门协同,对客户反馈的满意度进行快速响应、持续改进。目前,公司凭借高标准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已经与多家世界五百强和细分行业知名品牌商形成稳固的合作关系。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中:2023年9月解除首发限售的股东共3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744,540股,占公司2023年9月相关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披露时总股本的11.9038%,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解除首发限售的股东共21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7,506,520股,占公司2023年10月相关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披露时总股本的33.4248%,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31日。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留住并吸引能够支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研发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管理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和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其中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月13日,首次授予数量为1,860,639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9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2月24日上市;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11日,预留授予数量为433,0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49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0月17日上市。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66,666股,约占公司回购方案披露时总股本(82,293,639股)的2.03%;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33,333股,约占公司回购方案披露时总股本(82,293,639股)的1.0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8,205股,占公司回购方案披露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75%,最高成交价为37.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为49,992,218.00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在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豪鹏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3)。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华金秋先生、黄启忠先生、王文若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潘党育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报告线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82,184,344股扣除回购专户已回购公司股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8,205股)的股本总额80,746,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4.8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38,758,146.7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八)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确定和2024年薪酬计划及第二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确定和2024年薪酬计划及第二届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的议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24SZAA5B0128)。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4SZAA5F000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线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的,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及《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及《豪鹏科技: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的全部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因此,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上述变更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二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二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7栋4楼会议室(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12、议案13、议案14项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4的通过以议案12的通过为前提,议案13的通过以议案14的通过为前提。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线时前送达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7栋4楼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11)。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7栋4楼)。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截止2024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豪鹏科技(股票代码:00128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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